2013-03-12 12:14:59 文章来源:青岛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3年青岛考录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简章(2)
2、单位初审。在报名期间(含节假日)用人部门在网上查看本单位的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要于2013年3月16日9:00-3月21日16:00登陆青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rsks.qdhrss.gov.cn),按照网上缴费流程要求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也可在资格审查前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于2013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予以公布,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本人可于3月24日9:00—11:30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改报青岛市招考的其他职位或退费,逾期不予改报。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网上缴费,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3月24日9:00—11:30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贵州路69号)办理退费手续。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青岛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向用人部门提交《青岛市机关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13年3月15日之前取得)、二代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中在职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专科学历考生还需提交户口簿。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定向考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青岛市“社区工作者”项目的人员要出具青岛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年度考核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用人部门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其中:各级机关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申论考试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申论考试使用C类试卷。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