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19 10:23:10 文章来源:烟台莱山区人才服务中心
2013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考核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职位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如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区人才网公布。
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除特殊情况经招考机关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进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其中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3、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在注重了解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的同时,突出对德的考核,并对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的最新信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录。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5-6891675(教育类)
0535-6891572(其他类)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招聘有关信息查询、公示网站:
莱山人才网:http://www.gxqrc.com/default.asp
莱山教育网:http://www.laishanedu.cn/
附件:
3、报考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烟台市莱山区委组织部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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