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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莱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2013-03-27 13:26:30 文章来源: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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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莱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莱阳市卫生系统拟面向社会招聘10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2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为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均须于201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和公务员回避、事业单位招聘回避等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2009年至2013年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要求详见《莱阳市2013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1)。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3倍比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放宽报名比例。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7日至4月12日

  2、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需下载“莱阳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报名登记表”请于4月1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ywsj2012yjs@163.com。

  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所发送的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4月15日后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并在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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