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7 13:41:11 文章来源: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阳信县民政局公开招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简章(2)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和考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与考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面试考务费70元,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应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2012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对体检合格人员,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弃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录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顺序等额录取。遇到总分相同,按笔试成绩高、学历高的顺序依次排序。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及补助每月149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及补助每月1690元,以后根据县情及经济发展水平适当提高工资待遇,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八、其他事项
应考人员对个人提交的资料负全责,若有作假,一旦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
九、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招聘简章由阳信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阳信县民政局 8262069
监督电话:
阳信县监察局 8232569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221208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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