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8 08:57:19 文章来源:山东女子学院网站
2013年山东女子学院校医院工作人员招聘简章(2)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6日---4月10日。
2、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在2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给予回复。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应及时登陆个人邮箱和学院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现场审核。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8:30-16:30,地点为山东女子学院办公楼人事处(201房间)。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进行资格复审及办理笔试手续。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地方一级以上医院1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证明;(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女子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素质。
面试:面试分为答辩和技能操作两部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基本技能。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当场公布结果。
4、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党委会。
5、在省中医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
邮 编:250300
人事处联系电话:0531-86526032 联系人:杨老师
校医院联系电话:0531-86526050联系人:李老师
山东女子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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