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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问答(3)

2013-04-02 11:21:29 文章来源:青岛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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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青岛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问答(3)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标准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3、填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其中与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应填写无业)。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4、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如何处理?

  答: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并酌情处理。

  25、违纪违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答:应聘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不予聘用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或招聘单位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

  26、如何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答: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一般性岗位(面试后置)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特殊性岗位(面试前置)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须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

  27、招聘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1)4月3日登陆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招聘简章;

  (2)4月15日9:00—17日16:00网上报名;

  (3)4月16日9:00—18日16:00网上查询并缴费,缴费成功即可下载、打印《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4月21日 9:00—11:30,13:00—15:00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免笔试的应聘人员,到青岛市军转干部培训中心(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69号)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

  (5)5月9日9:00—11日9:00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6)5月11日 9:00—11:30 统一笔试。其中,综合类、教育类考卷考试时间为9:00-11:30;医疗卫生类、其他专业类考卷考试时间为:9:00-11:00。

  (7)资格审查、面试及体检、考核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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