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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淄博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

2013-04-23 17:09:22 文章来源:淄博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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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淄博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的毕业生,和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

  3、派遣期内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2012年毕业生和2013年应届毕业生。

  4、工作经历是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后的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

  5、在职人员是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6、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需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在比对其所学主干课程与招聘专业国内主干课程是否基本一致后确认。

  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除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有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成绩单(同时附正规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对照译文)等材料。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7、公告中岗位其他要求有年龄限制的,时间截止到2013年5月4日。

  八、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政策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0533-3184072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33-2791826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 0533-3188976

  监督电话:

  市纪委干部室 0533-3182064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公开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一览表(附件2)。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淄编办[2006]64号)和《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发[2007]128号)规定执行。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面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文昌湖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公开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一览表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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