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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枣庄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4-24 17:16:06 文章来源:枣庄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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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枣庄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市直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同意,枣庄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应聘职位的身体条件;

  (三)面向全国招聘,不受户籍限制;

  (四)符合《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基本条件;

  (五)符合本次招聘的职位、人数以及招聘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条件。

  二、招聘对象及数量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以下);

  3.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

  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45周岁以下);

  5.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本科、年龄40周岁以下)。

  (二)招聘单位及数量

  枣庄市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本次共招聘349人,其中枣庄市立医院招聘161人,枣庄市中医医院招聘64人,枣庄市立二院招聘20人,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招聘52人,枣庄市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招聘17人,枣庄市王开传染病医院招聘23人,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12人(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附件三)。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工作经历”是指从事与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为2013年4月30日。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考者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二)。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9:00-5月8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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