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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枣庄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2013-04-24 17:16:06 文章来源:枣庄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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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3枣庄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具体办法:

  1.网上报名

  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枣庄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证明;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等材料;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经审核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证件资料需扫描上传,并上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将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压缩,以“招聘单位名称+姓名+岗位代码”命名(报送地址见附件二)为主题报送电子邮件。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出现空缺时,经单位申请报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将空缺名额调剂至其它的职位。

  2.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用人单位电话和电子邮件回复初审结果。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职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面试或录取资格。考生于面试前一天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证件原件,并交纳面试费70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职位类别,采取专业测试、学业考核和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职位报名人数可以低于招聘计划三倍比例,综合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分类确定。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安排在5月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各招聘职位的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同一招聘职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的,从该职位考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实行递补。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卫生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逾期不到单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招聘计划及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三。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 0632-3356109(市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综合室)

  咨询电话: 0632-866285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32-8685152(市卫生局人事科)

  附件一:枣庄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二:枣庄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电子邮箱和联系方式

  附件三:2013年市直卫生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职位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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