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5 09:04:04 文章来源:泰安市规划局网站
2013年泰安市规划局规划监察支队招聘简章(2)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通过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各类证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者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报批后管理岗位的)或退伍证、驾驶证(报协管员岗位的)。应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校就业推荐表。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身份证、报到证均为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户口簿将首页及带有本人信息的页码复印在一张纸上,退伍证、驾驶证可与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
2、照片
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张(背面用圆珠笔写名字)。
3、体检前提供
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②已就业或应届毕业生已签订就业协议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批后管理岗位)、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对应聘岗位的基本了解和举止仪表等,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四)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工资待遇
批后管理人员实行聘用制,办理人事代理。试用期三个月,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工资标准参照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协管员实行合同制,办理劳务派遣,月基本工资1300元,加班费50元/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本招聘启事由泰安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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