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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淄博张店区质安站、代建中心招聘协管员公告(2)

2013-05-04 10:25:26 文章来源: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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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淄博张店区质安站、代建中心招聘协管员公告(2)

  4、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详见网上通知。

  (2)体检时等额进行,体检人员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由张店区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我市有关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体检费300元,由报名人员自己承担。

  5、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工作经历等。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6、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依次挑选单位)。由招聘部门负责培训、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淄博百嘉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务派遣手续。

  四、日常管理

  被招聘的协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和使用。协管员要严格执行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工资补贴:

  1.被证实在招聘过程中各类材料弄虚作假的;

  2.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3.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有关管理制度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有用人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热爱本职工作;

  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能。

  六、待遇

  被招聘的质量安全监督协管员、工程技术协管员待遇为:

  1.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含个人负担的保险部分);

  2.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独生子女补贴等各项社会保险;

  3.绩效考核奖和特殊岗位补贴每月共1000元;

  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33-2180134

  张店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0533-2860256

  附件下载: 招聘计划表 报名表 承诺书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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