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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乐陵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2013-05-04 16:09:54 文章来源: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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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德政办发[2006]35号)文件规定,经乐陵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形式、原则和标准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市直高中教师: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2、乡镇初中教师:(1)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在乐陵市中、小学有过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档案中须有组织、人事或教育部门证明其在中、小学有过教学经历的相关材料)也可以报考。

  3、乡镇小学教师:(1)应往届全日制师范类及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非师范类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在乐陵市中、小学有过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档案中须有组织、人事或教育部门证明其在中、小学有过教学经历的相关材料)也可以报考。

  4、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触犯法律,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撤消的;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现役军人,乐陵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教学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均在网上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5月5日9:00至5月16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 2013年5月6日9:00至5月17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5月6日9:00至5月18日12: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21日9:00至5月23日24: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二)报名事项

  1、报名:应聘人员登录乐陵人才信息网(http://www.sdllrc.com ),点击“2013年乐陵市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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