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9 11:29:13 文章来源: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招聘的条件
(一)应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3、中小学教师岗位:具有临邑县常驻户口或临邑县生源,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师范类毕业生或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服务期满两年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国家“211”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山东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放宽到山东省户籍。幼儿园教师岗位:具有临邑县常驻户口或临邑生源,国家计划内全日制中等幼儿师范专业毕业生、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和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毕业生;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5、有工作单位(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2、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解除的;3、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4、其他原因不宜从事教学工作的。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45人和幼儿园教师 20人(招聘计划见附表)。每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加分政策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和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我市招聘的),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5日-5月17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县就业创业市场(渤海路北首路东)。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登陆“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lyrs.cn)下载《临邑县人事考试报名表》和《临邑县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并根据《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认真填写相应项目。报名时必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及报名考务费40元到场报名。
非师范类毕业生报名还须提交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单位允许报考的证明信,201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报名人员,必须提交当年报到证。其中,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同时出具《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属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的,同时出具《确认通知书》、《志愿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属“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简章要求的资证原件和相关复印件。县人社局、教育局和监察局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考生专业的核定:师范类的以毕业证专业为准,非师范类的以教师资格证学科为准。对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取得考试资格人员,按照临人发〔2007〕30号文件的有关条款处理。
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名,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6月2日,上午 9:00-11:00。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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