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9 17:06:41 文章来源:济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简章(2)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携带1、手写《报名表》;2、户口本(研究生学历人员不用提供);3、身份证;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5、教师资格证书;6、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要提交就业派遣报到证;7、2013年毕业生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须提交学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
在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报名资格时,需要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材料,同时提交除《报名表》外其他所有报名必查材料的复印件材料(要求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当场公布审查结果。合格者领取初试通知书。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1:10规定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初试、复试和笔试。
(一)初试
采取专业技能考察方式考核,初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初试通知书,主要从言谈举止、专业素质(舞蹈、绘画、边弹边唱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成立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委组,成员不少于7人,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现场公布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复试范围人选。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范围人选名单在初试考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复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每位考生初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二)复试
采用说课或上课等展示方式进行。现场展示考察评委不少于7人,采取百分制计分,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现场公布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考场设社会监督席,在复试现场对复试程序、评分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复试取得笔试资格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者本人在复试考试结束1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网站查询复试成绩和是否取得笔试资格。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三) 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