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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简章(3)

2013-05-09 17:06:41 文章来源:济南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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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简章(3)

  五、考核、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照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复试,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在考核体检时,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递补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也按上述办法等额递补)。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弃权、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空缺,经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市组织部核准,可从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济南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济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经7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直机关幼儿园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委办公厅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并按照规定办理档案关系、工资、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

  七、招聘纪律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宗桂萍 孙建华

  联系电话:0531-82038139、

  0531-82038734

  附件:1.2013年市直机关幼儿园招聘岗位汇总表.doc

        2.2013年市直机关幼儿园招聘报名表.doc

  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

  2013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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