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9 10:07:03 文章来源: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东营市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县区人社系统和市直部门单位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计划遴选局机关综合管理科员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法律科员2名;事业单位九级职员4名,其中综合管理岗位1名、档案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岗位1名、财务管理岗位1名。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综合管理科员(职员)岗位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市直部门单位中从事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人员。
2.法律科员岗位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市直部门单位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3.档案管理岗位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直部门单位中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
4. 计算机岗位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直部门单位中从事网络维护管理工作的人员。
5、财务管理岗位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直部门单位中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
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应为担任科员级职务的公务员;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的应为担任科员级职务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且所学专业为法律类专业;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应为机关科员、事业单位九级职员或十二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报考财务管理岗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为财务会计类专业。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严谨,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吃苦耐劳;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5.符合任职回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