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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德州德城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6-13 10:00:11 文章来源: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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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3年德州德城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按照《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德城政办发〔2007〕19号)和《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3年德城区区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1985年6月13日至1995年6月13日期间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6月13日至1995年6月13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教育局、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的不限户籍。报考其他岗位的须具有德城区常住户口(2013年6月13日前取得),2013年应届和择业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限德城区常住户口或德城区生源。

  (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规定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和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根据岗位类别的不同,分A类:公共管理,B类:教师,C类卫生医师,各类均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交纳报名考务费40元。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4日—6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地址:新湖南路53号)。

  咨询电话:2671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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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潘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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