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8 16:19:20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青岛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特快专递或发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名,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邮寄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人事处;邮编:266071
报名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青岛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6、应聘高校政治辅导员岗位的,还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7月1日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初级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专业相关的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面试和答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