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8 16:19:20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青岛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及学校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人事处(办公楼229室)
邮政编码:266071
联 系 人:韩老师 陈老师 纪老师
联系电话:(0532)85951142 (0532)85951365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大学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企业微信客服
山东华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