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8 16:46:38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山东省发改委所属省工程咨询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2、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职工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修峰
联系电话:0531-89813379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路30-1号国华大厦
邮政编码:25001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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