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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简章

2013-06-20 17:27:07 文章来源:宁津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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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简章

  为保障我县公共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办法》(德政办发[2006]35号)和《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细则》(德人[2007]13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11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四)德州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宁津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须2013年6月20日前取得);报考县中医院专业岗位的不限户籍。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为准;

  (五)本科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应执业医师证(不含助理)年龄延长至32周岁(1981年6月20日以后出生)。专科年龄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应执业医师证(不含助理)年龄延长至30周岁(1983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在校期间受“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消的;

  (三)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四)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五)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六)本县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不得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6日至7月1日(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流程:

  1、考生登录“宁津人事人才网”下载填写《2013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到县人社局驻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资格审查(县文化艺术中心东侧一楼,电话:0534-5239117);

  3、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报名(中心大街邮政局东20米,电话:0534-5216725)。

  报名时注意事项:需提交①二代身份证、②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③毕业证及学位证、报到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原件和复印件,6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通过复审,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3年6月20日之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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