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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简章(3)

2013-06-20 17:27:07 文章来源:宁津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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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3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简章(3)

  确定聘用人员后,报考B类乡镇卫生院和C类乡镇计生服务站(合并类职位)的考生,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岗位,按照“高分先选”的方式进行选岗。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察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发出《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确定聘用但不服从安排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三年内不能参加宁津县组织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考。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实行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医学基础测试成绩、医学专业考试成绩、聘用结果“六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认真执行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请广大考生注意关注“宁津人事人才网”(www.njrsrc.gov.cn),所有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人事人才网”上发布。

  咨询电话:0534-5216725

  监督电话:0534-5221142 0534-5221505

  附件:

  1、2013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计划表.doc

  2、2013年宁津县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此表自行下载填写)

  3、报考诚信承诺书.doc。(此表自行下载填写)

  宁津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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