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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2013-06-24 09:42:26 文章来源: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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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应不低于报考同类别中其他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高层次人才岗位除外)。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rc.lijin.gov.cn)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进行。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过程中,应聘人员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由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我县事业单位的处理。

  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复审不具备规定资格条件、考核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根据空缺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招聘岗位2人以上的,按考试总成绩由考生依次自选到具体单位。确定聘用单位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按规定办理档案、工资、户口、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除规定情形外,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rc.liji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咨询电话: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546-5680621。

  监督电话:中共利津县纪委(县监察局)0546-5628113。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处理。

  (五)本简章由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岗位一览表(综合类、教育类、医学类).xls

  利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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