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事业单位考试

您当前位置:山东人事考试网 > 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13年山东省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2013年山东省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2013-07-01 16:47:24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告汇总 刷题资料 网络课程 在线咨询
点击订阅
山东华图
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3年山东省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得分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4)总成绩通过忠诚网和公告栏公布。

  (5)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1.成立体检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体检考核工作。

  2.按招聘岗位,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3.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的综合得分和考核、体检结果,校委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金勇

  联系方式:0531-87088283 手机:13808925617

  E-mail:sddxrsk@163.com

  地址:中共山东省委党校东校区综合楼621房间(济南市旅游路3888号)

  邮编:250103

  省委党校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图书

更多>
(编辑:admin)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