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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枣庄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3)

2013-07-04 10:09:24 文章来源: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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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3年枣庄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3)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具体面试实施方案,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综合类和卫生类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教育类岗位的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全体考生宣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70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为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计划,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再次出现并列时追加招聘计划。

  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拟确定为考核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面试同类别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最低成绩。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通过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教育类和卫生类岗位的拟考核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核,综合类岗位的拟考核人员由用人单位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适应招聘岗位基本职责要求的能力和应聘资格以及应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后,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

  因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所缺岗位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举报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填报聘用人员备案材料。

  七、聘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根据《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5年),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聘用合同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八、监督和检查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招聘单位及岗位、招聘条件、报名情况、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从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回避。

  九、其它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632-6618359

  附件:

  1、2013年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

  2、2013年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应聘须知.doc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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