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8 17:25:26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度曲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业务能力等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后按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智辉
联系电话:0537-445648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曲阜师范大学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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