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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时政热点:"付费的亲情"令人深思

2013-07-09 17:32:01 文章来源:山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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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自7月1日施行一周以来,淘宝上开始陆续有店家推出了“代看望老人”系列服务。“10分钟=8元,1小时=20元。购买宝贝的形式是时间费用+物品成本+交通费用。”一家店主贴出明确的收费标准。(7月8日《云南信息报》)

  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其中,最受关注的是第二章第18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一条规定引发了不少热议。社会各界对“常回家看看”的法律和道德界限、实践中可操作性等问题持续关注。而不少媒体的报道都表明,当“常回家看看”成为儿女的法律责任后,不少做子女的都表示,常回家还需要看公司的规定,不是那么好实现的。

  有需求就有市场,于是,淘宝上“代看望老人”系列服务应运而生。意料之中,“付费的亲情”遭遇了诸多否定和骂声。我们可以指责商家太过精明,亲情如何能拿金钱衡量,但也确实需要深思,这一“商机”出现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这则报道还列举了一些支持这一“服务”的网友观点,归纳起来就是:自己很想抽时间回家看望父母,可惜公司没有探亲假,很多时候力不从心,有了此项服务还是可以尝试的。是呀,“百善孝为先”,没有谁不想常伴父母身边,尽可能的多陪陪爸妈,免得让“子欲养而亲不待”成为心中永远的伤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却不能“常回家看看”。“常回家看看”入法,体现了法律的倡导功能,有利于引导正面的亲情价值,让公众都来关心、关爱老年人群。但“常回家看看”入法更要入心,要真正落到实处,以后不再出现“付费的亲情”这样错位的服务,需要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需要社会、用人单位、子女的共同思考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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