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2 09:24:41 文章来源:山东经贸职业学院网站
2013年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3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详见《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团结协作,有团队精神;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具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7月22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到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潍坊市青年路2798号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办公楼b102室。
报名材料包括:《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及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等。在职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