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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曹县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初级岗位教师简章(3)

2013-07-30 09:00:06 文章来源: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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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教师招聘信息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及说课成绩各占一定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按以下公式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70%)×50% +面试及说课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曹县人社局网站公布。

  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计划中出现2名及以上考试总成绩同分者,按笔试专业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和考核

  依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曹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县人社局批准,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曹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2013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含择业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招考简章由曹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3239506 13869744530 18505408211

  附件:曹县2013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工作经历证明表.doc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审核登记表.doc

  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曹 县 教 育 局

  201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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