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1 15:18:45 文章来源: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8月25日下午4:00—6:00,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
(二)笔试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8月26日上午8:30—11:00。
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报考学科职位专业知识(幼儿课程或中学课程),其中教育学、心理学两部分之和占30%,专业知识占70%。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为保证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说课
根据笔试成绩,各学科职位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说课人员名单。说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说课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说课。“定向岗位”说课内容为所学专业对应的课程,其他岗位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职位对应的课程(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在说课过程中要体现专业技能水平),说课时间限定在10分钟之内。笔试成绩、说课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每位说课人员交纳说课考务费70元。
(四)考核
说课结束后,笔试和说课成绩分别占40%、60%,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学科职位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说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笔试和说课成绩均相同时,按学科职位专业知识由高到低排序;同等情况下,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优先)。考核主要根据人事档案,审核有关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依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具体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逐一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确定相应工资级别;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面向社会自主择业。新聘用人员应按规定参加新教师试用期培训。
附表:
宁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 阳 县 教 育 局
二○一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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