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2 17:25:37 文章来源: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沂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简章(2)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务于2013年9月6日上午8:30-12:00凭身份证、缴费发票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和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依次按工作年限、第一学历高低、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少、取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级别高低(级别相同的按数量多少累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选聘计划。
笔试成绩在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sxrsj.gov.cn)面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对因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可从参加选聘的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
县组织、人社等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选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员,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配、聘用等相关手续。
七、组织实施和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 2251521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 2251317 县人社局 2263773
附件:沂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中共沂水县委组织部 沂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2日
附件:沂水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序号 | 选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计划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备注 |
1 | 县人民法院司法物证鉴定中心 | 文秘岗位 | 1 | 汉语言及文秘类 | 大学及以上学历 | 从事新闻宣传、文字材料撰写工作一年及以上 |
2 | 县人民法院司法物证鉴定中心 | 计算机岗位 | 1 | 计算机类 | 大学及以上学历 | 从事计算机使用、管理与维护工作一年及以上 |
3 | 县人民法院司法物证鉴定中心 | 会计岗位 | 1 | 财会类 | 大学及以上学历 | |
4 | 沂水县社会福利中心 | 计算机岗位 | 1 | 计算机类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
5 | 沂水县社会福利中心 | 会计岗位 | 1 | 财会类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
6 | 沂水县社会福利中心 | 普通岗位 | 4 | 不限专业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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