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7 14:27:54 文章来源:定陶县人社局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教师总数为140名。
1、普通高中教师6名;
2、职业教育中心专业教师2名;
3、初中教师35名;
4、小学教师63名;
5、幼儿教师34名。
具体招聘岗位和计划见附件。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条件。
2、报考普通高中及职教中心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是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取得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职教中心专业教师除外);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是菏泽市户籍,且毕业后到菏泽市教育、人社部门报到的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并已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幼师岗位的人员,须是定陶县户籍,且毕业后到定陶县教育、人社部门报到的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已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师岗位的人员必须是幼师专业毕业,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心理咨询岗位人员,除以上条件外,须具有三级及其以上心理咨询师合格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生源地限制。以上人员必须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就业手续。凡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或毕业后已与具体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未经定向、委培单位或签协议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已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或已取得人事编制的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8:30-9月5日17:30
查询时间:2013年9月4日8:30-9月6日17:3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9月8日8:30-9月9日17:30
报名网址:http://www.chinasyks.org.cn/(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宽约150像素、高约210像素,必须能清晰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准予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报名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审核通过后,考生需立即下载打印《定陶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必须立即打印,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报名结束后将无法打印)。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1个工作日(报名的最后一天,随报随审)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及时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截止时间:2013年9月6日下午17:30。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在缴费后,应于2013年9月7日17:30前重新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考状态,发现审核状态和缴费状态标志不是“审核通过”和“已经缴费”的可与招聘办公室(电话:0530-2223693)联系。
(4)网上打印准考证。于2013年9月8日8:30至9月9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县招聘办公室联系(电话:0530-2223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