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30 17:51:46 文章来源:淄川区人社局
201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
七、公示与录取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根据招聘计划由应聘人员选择用人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或专业有不同用人单位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应聘人员挑选单位),统一办理聘用派遣手续。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已参加工作且见习期满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新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cld.gov.cn)有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信息。
九、监督检查
成立由区纪检监察、区人社局、区卫生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考试纪律,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此次招聘工作由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5282275
区卫生局 5168977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5171718
十、附件
附件1:201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卫生类).xls
附件2:201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综合类).xls
附件3:2013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职位专业类别目录.doc
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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