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3 15:17:57 文章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日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通知(2)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并确定通过率后,予以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四、考核标准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对目前仍未制定国家职业标准的工种,参照相近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本着该等级岗位工人“应知应会”的原则,组织命题和考核。本次考核不指定教材,各工种工人在掌握国家职业标准的基础上,可参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材进行复习。
五、证书发放及工资待遇
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三项考核成绩全部合格的工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是持证人专业(工种)技能水平的证明。
经考核取得证书后,机关工人按照有关规定兑现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工人根据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参加竞聘上岗,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六、考核报名及考核时间
(一)考核报名
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驻日照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核实本部门(单位)技术工人的基本情况,按照工人现在的技术岗位选择申报相应的技术工种,按照本文规定的考核申报条件确定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并确定其报考工种、等级和申报年度,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按以下程序集中办理报名手续:
1、统一填写“日照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2、带报考工人以前取得的由人事部门核发的《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3、申报中级工、高级工人员,须带本人档案;
4、统一收缴考核费(考核收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字〔2013〕110号、鲁价涉发〔1995〕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初、中级工120元,高级工140元);
5、每人收取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5张,二寸免冠彩照1张(由主管部门暂时保管);
6、申请放宽年限的需填写《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放宽年限条件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件等原件。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2日至10月10日(节假日时间除外)。
报名地点: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地址:日照人力资源市场(北京路128号劳动大厦裙楼四楼)。联系电话:8781106。
各区县要严格按上述程序组织报名,将各单位“报名表”汇总后形成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连同考核费一并于10月10日前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
(二)考核时间
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于11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技术业务理论考试于12月7日进行。
七、组织领导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切身利益。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核等各项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3日
附件2 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放宽年限条件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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