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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莱芜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通知

2013-09-26 14:34:02 文章来源:莱芜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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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莱芜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雪野旅游区党群人事劳动保障局,市直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43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范围是现在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种岗位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转正定级、符合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人。

  二、考核报名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20日。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人员,由各单位严格按文件规定初审资格,以主管部门为单位携带报考人员本人档案,按市、区管理权限,分别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办公室):6296608、莱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6117534、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职工管理科:6891711办理报名手续。各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对照《机关、事业单位工种代码表》(附件2)认真填报《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表》(附件1)。

  申请放宽年限的还需填写《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放宽年限条件审批表》(附件3)。

  各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报名表(附件1)的项目要求采集报名信息,将报名数据存盘以excel格式一同上报市人事考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考核收费标准按鲁政办字〔2013〕11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初、中级工120元,高级工140元。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其中,思想政治表现的考核主要包括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等;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主要包括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生产工作中解决技术问题、从事技术革新及安全生产等。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的考核由工人所在单位根据本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确定,不合格者不得推荐参加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技术业务水平考核包括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和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再参加技术业务理论考试。

  考核工作全省统一部署,实行属地考核,分级组织实施。技术业务水平考核结束后,我市将考核结果(原始数据信息)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并确定通过率后,再对外公布。

  四、考核标准

  技术业务水平考核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对目前仍未制定国家职业标准的工种,参照相近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本着该等级岗位工人“应知应会”的原则,组织命题和考核。本次考核不指定教材,各工种工人在掌握国家职业标准的基础上,可参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材进行复习。

  五、考核申报条件

  (一)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1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已取得原人事部门核发的中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已取得原人事部门核发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达不到申报中级工年限条件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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