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9 11:45:21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山东济宁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核对身份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7—3616101
E-mail:jnmc_rsc@126.com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北湖新区荷花路16号济宁医学院人事处
邮编:272067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济宁医学院
201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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