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8 11:06:13 文章来源:山东华图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等文件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为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1名教师。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3日-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区教育局(滨城区黄河五路431—6号,渤海十一路以西)
(二)现场初审
区人社局指定专人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底版1寸相片2张、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初审。
(三)现场缴费
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人。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应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按学科或相近专业报名(报考学科先按照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的原则,如不一致再参照相近专业报名)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减少的计划依次增加到报名人数和招考人数比例最高的学科。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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