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2 10:00:28 文章来源:新泰政府网
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中专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五)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应聘的,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新泰市常住户口或为新泰生源;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5日 9:00-18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10月16日 9:00-19日16:00
报名及考务查询网址:http://www.xintai.gov.cn(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同时报考初中、小学(学前)教师岗位;中专毕业生可报考小学(学前)教师岗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兼报两个学段的考生分学段分别报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范围内登录该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3年10月19日16 :00前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印《2013年新泰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3年10月30日—11月1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