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23 13:48:04 文章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度泰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有本人签名的《泰山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6)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等。
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15分钟试讲,5分钟答辩。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占70%、答辩占30%,面试实行现场评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泰山学院网站。
(四)考核体检
成立考核体检小组,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工作由学校招聘考核工作小组负责。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教生
联系电话:0538-6715366
邮箱: tsxygkzp@163.com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迎宾大道中段泰山学院人事处
邮编:27102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泰山学院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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