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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平原县事业单位招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工作简章(2)

2013-11-08 09:51:08 文章来源: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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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考试,医疗卫生

2013年平原县事业单位招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工作简章(2)

  3.考试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公示

  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及入围情况在县民政局公示三天。

  (五)体检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入围人员,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需提交准考证、退伍证,体检费用自理。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从未录取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录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以招考计划单位接收人数为基准,入围人员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单位。入围人员需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单位选择,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剩余职位依次递补。

  对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退役士兵必须听从分配,并按规定时间到就业单位报到,如不听从分配或分配后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严格监督程序。整个考试录取过程,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全程参与,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对违犯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者,取消安置资格。

  平原县大学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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