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5 17:18:06 文章来源:东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范围内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特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提供《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收考务费采取先网上交费,资格审查属实后再退还的办法,于12月4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手续。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医学类职位笔试内容为卫生与医学基础知识;其他职位笔试内容统一为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写作等方面的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12月8日上午9:00-11:00。其他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东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方法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从事报考职位所应具备的综合能力、基本素质和职位适应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组织体检和考核。对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其他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特困生、省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次序。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公示和选岗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进入体检环节时排列的名次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工作岗位一旦选择不允许改动,不按规定选择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选岗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六、管理方式和有关待遇
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五条“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规定,凡公开招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征集条件的,应进行兵役登记,体检政审合格符合服现役条件,经县人武部批准应服现役。无正当条件和理由,拒不服现役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规定,取消事业单位招考的编制,自谋职业,并且两年内不准报考。
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其他有关事宜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2830076 15662088107
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5日
附件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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