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6 11:16:51 文章来源: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特困家庭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3〕17号文件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3〕56号)和《淄博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09〕98号)要求,今年继续开发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淄博生源、派遣期内(2012年、2013年毕业)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特困家庭毕业生(简称特困生)和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工作要求;
4、具有国家统招的中专以上学历;
5、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
本次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计划招聘160名(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见附件1)。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笔试、考核、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8日8:30——12月19日16:00。
报名网址:
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dzb.hrss.gov.cn/rsks/)。
符合条件的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10k-20k电子照片,纯色背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2013年度淄博市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需要自行填写的内容请填写完整。
此次公益性岗位招聘实行免费报名。
(二)特困生资格确认
特困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到证》(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度淄博市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报名表》(附件二)、《诚信承诺书》(附件三)各一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或《低保证》、《特困职工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309房间)进行资格确认。
确认时间:2013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逾期不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享受本次招聘中特困生的相关优惠政策。
(三)笔试
特困生原则上直接进入考核、体检,不参加笔试;岗位报名总人数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考核、体检。
如果某岗位特困生报名人数等于或超出岗位计划数,则该岗位审核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如果某岗位报名总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但特困生报名人数不超岗位计划数,则该岗位除特困生以外的审核合格人员统一参加笔试。
需要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准考证自行打印。笔试成绩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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