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4 14:45:37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14年枣庄薛城区人民医院、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医疗专家只进行面试,其余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4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分为医药卫生必修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医药卫生必修基础知识考察应聘者全日制医学类必修科目掌握情况,专业基础知识考察应聘者报考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医药卫生必修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各占50%)。笔试成绩在薛城区政府网和薛城人事人才网查询。
(二)面试
A类岗位考生、经区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考察合格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医疗专家,自动进入面试;参加笔试的B类岗位考生,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薛城区政府网和薛城人事人才网公布。
面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薛城区政府网和薛城人事人才网)。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按照岗位类别分类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记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医疗专家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薛城区政府网和薛城人事人才网公布。
拟录用人员需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后,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五、考核和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追加招聘计划。
考核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重点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体检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后仍达不到录用标准的,取消其资格。
公示前,因弃权、考核不合格或达不到体检录用标准等原因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