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4 14:45:37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2014年枣庄薛城区人民医院、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聘用合同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区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区纪委(监察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和区卫生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次招聘事宜。区纪委(监察局)指派专人进行全程监督。
八、其 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本《简章》由区事业单位(卫生类)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632—4412028(区监察局)
咨询电话:0632—4480659(薛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632—4485307(区卫生局政工科)
0632—4426806 4426596(薛城区人民医院政工科)
薛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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