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6 08:34:20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4年德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3)
三、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面试。
(一)公共科目考试
考试时间为:2014年6月14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根据职位类别的不同,分公共管理、教育、卫生医师、卫生药学四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1、公共管理类职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教师类职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等基础知识。
3、卫生医师类职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医学检验基础知识。
4、卫生药学类职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药学基础知识。
每类考试内容合为一套试卷,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布后,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职位类别、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计划招聘人数3-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或技能测试的人员。在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二)面试
根据职位特点,分A、B、C、D四类,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方法。
1、A类职位,主要是通用性较强的公共管理职位, 直接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
2、B类职位面试,主要是专业性较强的公共管理类职位,采用职位专业技能测试+通用能力面试方式。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位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对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职位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职位专业要求,客观公正地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仅作为参加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核算。
3、C类职位面试,主要是教育、卫生等专业性较强职位。相同职位聘用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专业考试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具体组织,主要测试其专业水平和技能,专业考试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D类职位面试,主要是艺术、体育、播音主持等专业性、技能性较强的特殊职位,不参加公共科目考试,直接进行专业技能考试。技能类职位按报名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人员,专业考试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部门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A、B类职位通用能力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进入通用能力面试的考生凭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相同职位聘用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笔试后因无达到合格分数线而出现空缺的部门和职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C类、D类面试在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监督。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制定并提交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对社会公示。具备条件的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要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录音,并在考试结束后将音像资料报送招聘工作主管部门。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总成绩及职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将A类B类职位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C类职位按公共科目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D类职位的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及职位排名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如同一招聘职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公共科目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按考试总成绩,分招聘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体检前因放弃或被取消体检资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