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7 10:39:32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2014菏泽鄄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4)
六、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鄄城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拟聘人员由教育局、卫生局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本人挑选聘用岗位。审核备案同意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由县人才服务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已经就业人员聘用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对在应聘过程中经审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取消其应聘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鄄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对无故放弃体检、考核和聘用资格的人员,将不良记录纳入诚信档案。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八、本简章由鄄城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详情请登录:《鄄城县人民政府网》
咨询电话:综合类 2350609
监督电话:2421548、2421539
附件:2014年鄄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x
鄄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七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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