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27 14:20:03 公务员考试网 //sd.huatu.com/ 文章来源: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3.加分
⑴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政法机关职位的,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总成绩中加10分。
⑵加分确认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政法干警招录办组织,各招考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经审核通过并从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经省政法干警招录办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三)笔试
1.考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
⑴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
⑵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
⑶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制定。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0日、21日两天,具体安排如下:
9月20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申论》
9月21日 9:00-11:30《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民法学》(本科层次)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少数民族加分)÷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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