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录用前政审考察。对应聘人员存在骗取考试资格、有违法犯罪行为、考试舞弊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正常工作期间平均月薪不低于2500元,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聘用至少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提高薪酬待遇,正常工作期间平均月薪不低于3500元。
六、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0546)8301295 8325100
附件:2016年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招聘开发区雇员岗位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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