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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遴选初中教研员公告
根据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工作需要,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初中教研员。
一、范围
全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二)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三)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学科岗位一致,具有5年及以上一线教学或业务管理经历;
(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丰富的教学教研实践经验,较强的科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媒体等信息化教学技术;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教书育人楷模、骨干教师;获得市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承担市级及以上课题,在市级及以上教学教研成果评选中获奖。以上获得荣誉与所报学科岗位一致。
(七)年龄在40周岁(1976年8月 25 日后出生)以下;省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市级及以上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年龄放宽至45周岁。
(八)应聘人员报考需经原单位及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
三、计划及学科
本次遴选初中语文教研员1名,初中数学教研员1名。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与录取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 25 日- 28 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506房间(淄博高新区万杰路与天鸿路交叉路口北50米路东,高新区法院后楼,天鸿路36号)
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淄博高新区公开遴选初中教研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各1份。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单位及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递补、考察体检和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www.zbgxqrc.com)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会同地方事业局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面试。
教研员采取专业知识面试、听课评课方式,各占面试成绩的20%和80%。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按照增加答辩试题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
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负责会同地方事业局组织实施。体检由组织人事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与录取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进行统一调剂分配岗位,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应服从招聘岗位分配。
五、相关待遇
对引进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在聘期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10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安家补贴。教研员按原单位聘任的职称落实工资待遇。
六、实施与监督
招聘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高新区纪委(监察局)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0533-2341811;
监督电话: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0533-3586123;
淄博高新区纪委(监察局):0533-3581545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附件4、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附件5、同意应聘证明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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