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消防员工资收入和相关待遇如何?
答: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相衔接、符合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会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符合消防员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并建立定期增长机制,消防员薪酬待遇全部纳入财政保障。消防员按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属地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待遇,并根据消防救援工作特点建立伤亡附加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地方住房保障政策;按规定享受疗养、探亲休假、救济慰问等待遇;在家属随调、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等方面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地方政府为入职2年以内的消防员家庭发放优待金或给予其他优待。在消防救援战斗和各项工作中建立功绩的,按规定予以记功表彰并享受相应待遇。
二十一、从退役士兵中招录的消防员,其服役年限是否计入工作时间?授予何消防救援衔?
答:从退役士兵中招录的消防员,其服役年限计入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二十二、符合条件的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录用后,授予何消防救援衔?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从其他救援队伍或者具备专业技能的社会人员中招录的,根据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同等条件人员,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从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中招录的,按照此规定执行。
二十三、消防员录用后必须工作5年吗?
答: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人社部规〔2018〕5号)有关规定,新录用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培训,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接收协议,工作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能提前离职,非正当理由提前离职的,今后不得参加国家公职人员招录(聘),并记入公民征信系统。需要注意的是,5年时间不含招录对象原服役年限或在政府(企业)专职队工作年限。
二十四、新录用消防员都要培训1年吗?
答:根据有关规定,新录用消防员原则上参加为期1年的入职培训。培训中根据新录用消防员基础素质条件,区分社会青年、退役士兵、消防部队退役人员和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等群体,分类组织、按需施教,提高培训质量效果。各类人员具体培训时间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研究确定。
二十五、消防员招录有咨询、投诉电话吗?
答:应急管理部和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都公布了消防员招录咨询、投诉电话,具体请查阅招录公告。咨询、投诉电话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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